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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爱慈怀 助育英才 ——龙江商会延续爱心助学活动方案


来源: | 作者: | 发布日期:2010-07-14 10:29

  龙江商会于2007年首次开展“博爱慈怀•助育英才”的助学活动(对口助学,一助三年),到2009年完满结束。首次的助学活动中,共有77家会员参与资助我镇贫困学生共110多名,资助金额达140多万元。大家爱心举动,充分体现了龙江商会以及各会员对社会民生的关怀,并得到政府的肯定及社会各界的好评。
  据调查,我镇仍有部分因家庭困难而面临失学的孩子。为了给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,让这些面临失学的孩子能得到良好的教育,我会经研究决定:继续以商会为献爱心的平台,延续开展“博爱慈怀•助育英才”助学活动。
为了更好地延续开展“博爱慈怀•助育英才”助学活动,龙江商会对第一届“博爱慈怀•助育英才”的活动予以认真总结。经广泛征询会员和镇有关部门的意见,并根据大家反映的意见和建议,我会制定四个助学方案。
  具体方案如下:
  方案1、对口助学
  1、资助对象:重点资助我镇户籍,属临界、低保、特困家庭的初中、高中学生,品学兼优,得到学校和村居好评。经学校、村居和镇社会工作办审批后,由社会工作办提交给我会的学生名单。资助方可根据这些名单选择对口的助学对象。
  2、资助方式:对口资助,会员可资助1名或多名学生,但会员间不能资助相同的学生。
  3、资助标准:每个初中学生3000元/年、每个高中生4000元/年。
  4、资助期限:一助三年。当资助期间或资助期届满后,对口资助的学生已完成前一阶段的学业,考取重点中学、高校或读研深造的,是否继续资助,由资助方决定。
  方案2、捐款助学
  为方便每位会员都能参与这项活动,我会慈善基金会接受会员或社会热心人士的捐款,捐助金额和次数不设限。所收款项,专款专用,主要用于资助我镇贫困家庭的学生,并由我会慈善基金会统一安排受助学生。
  方案3、补贴+贴息(大学)贷款助学
  1、主要对象:必须是我镇户籍,属临界、低保、特困家庭的品学兼优的大学生,在就读学校已办理贷款上学手续,并经村居和镇社会工作办审批后,由社会工作办提交给我会的名单。
  2、资助方式:会员可以选择对口的大学生,负责资助内容包括两个阶段:
  (1)该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伙食补贴4000元/年,直到毕业。
  (2)该学生毕业后,因之前向银行申请贷款助学产生的利息,直到还款宽限期结束。(银行贷款助学在校期间免息,毕业后才开始计算利息。)
  3、资助年限:考虑到贷款助学的利息要在学生毕业后才产生和毕业后的还款能力,给予学生2年的还款宽限期。因此,资助大专生4-5年,前三年给予日常伙食补贴,后两年给予贴息补贴;资助本科生5-6年,前四年给予日常伙食补贴,后两年给予贴息补贴。但超出还款宽限期,还未还清的,不再给予贴息补助,资助关系随之结束。
  方案4、“订单教育”助学
       (1)资助对象: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和龙江职业技术学校在读学生,我镇户籍,属临界、低保、特困家庭,并经村居和镇社会工作办审批后,由社会工作办提交给我会的名单。
       (2)资助方式:资助人与受助学生签订合同,合同规定资助金额由企业负责,学生毕业后要回到资助企业工作。企业可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工作表现,有权决定该学生是否返还助学金额。
       (3)资助标准:受助学生根据实际学杂费所需向资助人申请资助金额,经过商议审定后确定资助金额。建议每个高校、职校学生5000元/年。
       (4)资助期限:一助三年。选择确定资助方案后,会员通过汇款方式将助学款汇到龙江商会慈善基金会的指定账户,由慈善基金会统一发放给受助学校或学生。资助的款项主要用于学习和在校生活方面的使用,初中和高中学生则由学校监管。所收到资助的款项由我会慈善基金会监督,严格管理资金,确保助学款项专款专用,及时拨付,提高资金使用效果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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